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可予以除名:
(一)拖欠会费经催促3个月内仍不缴纳的;
(二)不履行蒙特卡罗世界十大之一章程规定的义务的;
(三)有损害蒙特卡罗世界十大之一名誉或违背蒙特卡罗世界十大之一宗旨的;
凡被除名的会员,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和参加蒙特卡罗世界十大之一组织的会员活动。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依法取缔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其会籍自动取消;